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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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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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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五)负责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推进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