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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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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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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