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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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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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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落实;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县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的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呈报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登记、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推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收集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 (五)负责中央、省、市、县委来文的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负责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公文的复核、政策法规审核、登记、印发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省、市、县各级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八)负责办理县政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和管理;承担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化的组织、规划、协调、指导等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机要公文的收发、运转、办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开具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介绍信。 (十二)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110联动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