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市政府及所属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