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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义务教育 > 信息公开

        学前教育阶段

         

        生活补助费

        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儿童、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儿童。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40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保教费

        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儿童、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儿童。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30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资助标准

        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特殊困难群体、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家庭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

         

        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期 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期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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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寄宿生(含特教生)每生每期625元、非寄宿生每生每期312.5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

        对义务教育阶段在mobile365sport365_365bet体育在线网投_足球比分365cv城区各小学或初中就读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40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学费、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备注

        财政按照收费标准补助学生就读学校。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分档资助,人均每生每100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

        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发放方式

        银行打卡发放。

         

        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

        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免收学费。

        备注

        财政按照收费标准补助学生就读学校。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发放方式

        一卡通系统发放至本人(监护人)社保卡上。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资助对象

        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

        发放方式

        扶贫部门负责实施。

         

        高等教育阶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发放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借款学生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并支付至高校账户。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殊困难群体、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发放方式

        学生就读高校负责发放。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资助对象

        在我省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高职高专学生。

        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

        发放方式

        扶贫部门负责实施。

         

        1. 特殊困难群体是指低保、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                     

         2.高校资助政策体系还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多种资助项目,学生可通过就读高校了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01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交申请,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02

        学校认定小组评审、核实,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

        0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

        0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05

        学校汇总、上报学生资助信息,汝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通过;

        06

        财政发放资助资金到受助学生或监护人社保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秋季开学后进行,如果您或您监护的学生符合上述有关资助政策,请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您在学生资助方面遇到疑问,请随时与学校(幼儿园)或与汝阳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服务电话:0379-682952236823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