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委、总)支部、村委会: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湛江市徐闻县6名初中生溺水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2〕16号)和省、市、县相关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十一个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常态化督导分包行政村
二、督查内容
1、各行政村是否按要求成立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2、各中小学校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是否100%完成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家庭版和学校版;放暑假前是否安排布置学生家长共同完成教育平台的“平安暑假专题教育活动”。
3、是否开展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工作,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和回执回收是否完成;暑假前是否印发《暑假安全告学生家长书》并确保家长签字无误。
4、是否在暑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教育;是否让学生写出暑期安全承诺书;是否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是否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与家长的对接工作;每个班级建立暑假互助小组,开展争创“安全共同体小组”活动情况;各班级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落实情况;
5、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等部门是否对自己管辖的水库、河道、水渠、渡口,取土坑等等危险水域配备防护、救生设施,是否设置防溺水警示标牌,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
6、各责任单位是否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
7、“三清三明四到位”落实情况。主要是①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②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③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④未成年人预防溺亡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到位;⑤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到位;⑥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到位;⑦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到位。
三、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可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把本次督导检查作为改进和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抓好落实,准备好汇报材料。
(二)各督查组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三)督查期间一律视为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同时加强人员及车辆管理,确保安全。
(四)督查期间,各督导组要认真填写《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检查督查表》,督查结束后,各组务必于9月3日前将《防溺亡督查报告》和《检查督查表》报至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中心校安全专干段会存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yxjyjxfs@163.com。
联系人:段会存 电话:0379-68232460